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制度(试行)

2023-10-09 824
分享到:


为贯彻落实《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国卫办发202143号)和《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工作安排,规范医院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市政府网站医院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方便社会及公众获得医院服务信息,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成立信息公开领导小组

 长:院  

常务副组长:分管副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

        纪委书记

        副院长

        副院长

        成  员:院办主任

                党办主任

                人事科科长

                财务科科长

                医务科科长

                护理部主任

                门诊办主任

                药剂科科长

                设备科科长

                总务科科长

                保卫科科长

                信息科科长

职  责负责领导全院的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信息公开有关制度、工作方案、审定公开事项等;负责信息公开工作阶段检查和年终总结评估工作。

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院办,由院办主任担任主任。

职  责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督促各部门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做好总结、汇报和意见反馈收集工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来信、来访、来电接待工作,责成有关领导及职能部门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督查各部门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职责。负责收集信息公开相关资料,做好资料的存档备案工作。经常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信息公开的范围

(一)根据医院医疗服务特点和工作实际,对以下信息主动公开:

1.机构基本概况、公共服务职能;

2.机构科室分布、人员标识、标识导引;

3.机构的服务内容、重点学科及医疗技术准入、服务流程及须知等;

4.涉及公共卫生、疾病应急处置相关服务流程信息;

5.医保、价格、收费等服务信息;

6.健康科普宣传教育相关信息;

7.招标采购信息;

8.行风廉政建设情况;

9.咨询及投诉方式;

10.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应当主动公开的内容。

(二)医院不得公开下列信息:

1.涉及国家秘密的;

2.涉及商业秘密的;

3.涉及自然人个人信息保护的;

4.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执业安全、社会稳定及正常医疗秩序的;

5.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或涉嫌夸大、虚假宣传等内容的;

6.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不予公开的信息。

(三)医院内部管理等相关信息,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将主动公开的信息通过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予以公开:

(一)办公和服务场所的公开栏、公告牌、电子显示屏、触摸屏;

(二)咨询台、服务台;

(三)人员岗位标识;

(四)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医院官网;

(五)互联网平台、医院微信公众号、健康宣教工作群;

(六)服务手册、便民卡片、信息须知;

(七)咨询服务电话;

(八)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

四、信息公开的审核发布程序

(一)院内信息公开程序(院内公示栏、公告牌、电子显示屏、服务手册等):责任科室草拟信息公开内容—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核—院办备案—责任科室予以公开。

(二)院外信息公开程序(政府门户网站、互联网平台、医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等):责任科室草拟信息公开内容—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核—院长审核—院办备案—信息科(医院官网、微信公众号)/院办(政府门户网站等)执行。

五、信息公开的责任

(一)医院法定代表人是信息公开的第一责任人,通过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对医院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二)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医院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审核发布、管理维护、咨询回应等工作作出规定。

(三)审核发布过程中,应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和其他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等规定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四)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发生变化的,相关责任科室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调整。

(五)医院应定期向区卫健局报告信息公开工作。

六、信息公开的实施要求

(一)统一思想,精心组织。既要积极,又要稳妥推进,防止形式主义,扎实开展工作。

(二)明确职责,狠抓落实。要根据信息公共相关规定和《卫生健康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目录》要求,明确各部门信息公开职责,科室负责人为科室信息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将信息公开内容细化分解到科室,逐条落实。要深入调查研究,随时听取群众的呼声、意见建议,同时信息公开办公室要加强检查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改正,做好持续改进。

(三)结合实际,注重实效。信息公开的重点是公开,关键是真实,实质是服务社会,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要从实际出发,从方便社会及公众获得医院服务信息,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出发,突出工作重点,讲究实效,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工作质量。

(四)强化监督和检查。要使信息公开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要充分发挥社会、群众、职工等方面的监督作用。

附件:1.内江市市中区人民医院信息公开审批表

      2.内江市市中区人民医院信息公开任务分解表